这样叫"带薪培训"吗?急盼赐教!!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4 13:38:00
请问带薪培训费用是否由公司承担?如果公司强制性向员工收取培训费用那还算带薪培训吗?如果不算是不是也就不用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了?我们单位在刚应聘的时候承诺对我们进行带薪培训,当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.但是现在我们的培训证件下来了,公司又要改制度,说费用要员工自己支付,等三年后(证件下来起开始算,我们已经上了近1年的班了)再根据个人表现支付个人20%~~100%的费用,如果中途离职需向公司支付带薪培训时双倍的工资.和当初承诺我们的完全不一样.请问公司这样随意改制度合法吗?如果我们现在离职需要向公司进行补偿吗?这样的形式还叫"带薪培训"吗?

印象中好像是由用人单位承担。
合同中有没有关于“带薪培训”的约定或者在集体合同中有没有相关约定?如果有,即用人单位违约,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。